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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着夕阳的余晖,一头小毛驴率先进入人们的眼帘。只见它优哉游哉的走着,四只蹄子如同鼓点一般叩响,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随着走路微微摇动,若仔细看去,隐隐约约还能在其背上看到人的身影。
陈歌甫一出场,便因为坐骑奇特吸引了众人眼球。
这年头,见过骑马的,见过坐船的,甚至见过御剑的,这骑驴的,倒是新鲜,还是第一次见。
这是众人心中涌现的第一想法,至于第二想法嘛,则是,“这小娃娃真会玩啊?”
若是陈歌知道他们内心的想法,肯定会回一句,这只是你们见识浅薄罢了,把格局打开,骑驴的算什么,骑狗的都有,而且还是灵性十足,会主动低下头颅,让其主人从背上下来的狗。
确实,不通灵性的话也不会被骑,这话说的,没毛病。
然而陈歌不知众人想法,所以此时依旧老神在在的坐在驴背上,见到人烟后,咧嘴一笑,陈歌手上拿着的木棍轻轻甩动,木棍上拴着的胡萝卜也随之摇摆起来。
小毛驴看着眼前的食物,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,四只蹄子乱动,急的发出“儿啊!儿啊!”的叫声。
陈歌见此轻轻拍了拍毛驴脑袋,缓声道:“乖,别急,萝卜会有的,大餐也会有的,荣华富贵也会有的,跟着哥哥混,保准你顿顿有汤喝,冲啊!”
小毛驴打了个响鼻,仿佛在抗议,毕竟身上这小屁孩两天前就是这样说的,台词连换都不换信他就有鬼了。
陈歌看着原地踏步的小毛驴,尴尬的扯了扯唇角,想着也算到地方了,于是将萝卜递给小毛驴。
小毛驴吃到食物,满意的动了动脚步,然而其背上却传来陈歌的惊呼:
“喂,前面,路在前面,你别往后走啊!别,别跑!”
小毛驴是陈歌三天前从一户农家手里买来的。至于为什么?只能说是一言难尽。
当时,千里的路程,一路奔波,不只是马,陈歌也有些乏了。
于是打算原地歇息,休息片刻,结果不知从哪冒出一吊睛白额巨大老虎,吓得马儿是撒腿就跑,结果没跑几步,或许是因为之前奔袭过久,马儿含恨陨落。徒留陈歌望着马儿渐渐倒下的身影,悲呼:“马兄,马兄,还未到雪月,你怎么能先我一步去了呢?”
虽然陈歌最终解决了老虎,避免了老虎危害村庄的惨剧,但是马儿已逝,终究是找不回来了。
又徒步走了许久,陈歌才发现在这荒僻之地,居然还有一户农家养了一头小毛驴。
灵机一动,陈歌留了大概三倍的价钱,便悄悄的将小毛驴买走了。
除了一开始略有些不适应,闹出一些诸如人走驴不走,人带驴走的笑话外,其余还可以,反正最差也没出现人驮驴走的情况,而且后来习惯之后,陈歌也是乐在其中。
......
望着城门上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,“下关”。
陈歌疑惑的挠了挠头,“不是雪月吗?怎么是下关?下关又是哪?”
一连有三问,问问皆无答。
撇了撇嘴,陈歌摸着费尽千辛万苦才让其重新找准方向的小毛驴的脑袋,道:“驴兄,驴兄,快进去,找间客栈,哥哥这就兑现诺言,带你吃香的,喝辣的。”
不管下关是哪,雪月又在哪,好不容易见到人烟,对于陈歌而言,当务之急就是找个地方,先洗个热水澡,再睡个回笼觉。
至于其他的,都得靠后。
......
雪月城城头。
南宫春水斜倚着栏杆,望着出现在下关的人影,晒然一笑:“就知道你小子逃不出我的掌心。”
“想什么呢?这么高兴。”
就在南宫春水暗自得意之时,一道温柔的声音在其背后响起。
南宫春水微微扭头,侧目看去,只见一身穿束身红色衣裙的女子正俏生生的站在他身后。
女子长发披肩,眉心点有朱砂,面容绝世,只简单束了一根发带,此刻风声渐起,发带也随之飘舞,简简单单往那一站,便称得上风华绝代。
南宫春水见到女子出现,罕见的正经起来,走过去,拉住女子的手,道:“当然是好事了,喏,水儿,你瞧,我另外一个徒弟也来了。”
说到徒弟,南宫春水又变得挤眉弄眼不正经起来。
洛水任由南宫春水牵着,顺着他的视线看去,目光极尽之处,只见一邋里邋遢的少年正牵着一头小毛驴东瞅瞅、西望望的,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。
眉心微动,洛水就知道这恐怕又是眼前这人的恶趣味。
不由微微一笑,心中暗想,就没见过这么当师父的。
当年任由自己的两个徒弟在外闯十六层登天阁,笑看徒弟挨揍,现在又任由另外一个徒弟,风尘扑扑,孤身一人千里奔袭,活像个乞丐似的前来拜师。
也不知这少年后续又会碰到什么有趣的事呢!
想到这,洛水也不禁流露